一境外输入病例所乘火车在保定停留!急寻同乘者!博野已隔离观察一例!

直隶123 举报 | 买帖

12日,保定市博野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对密接人员陈某核查的情况通报,通报如下:

lIfe54.ZhiLi123。COM

3月11日,我县防领办收到上级核查信息,函告我县陈某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的同乘密切接触者。我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展开流调、隔离、检查等相关工作。

经查,我县陈某于2020年3月7日下午从北京乘坐K267次车到保定火车站,乘坐面包车在博野县医院门口下车,后乘坐电动三轮车返回本村。

目前,陈某已在博野县医院医学隔离观察,进行了“三同时”检测,临床无异常症状。同时,对流行病学调查发现与陈某有过接触的相关人员全部采取了集中隔离观察,身体均无不适。经公安机关核查,陈某乘坐的电动三轮车系郭某驾驶。目前,郭某及其密切接触者均已落实集中隔离措施,身体均无不适。

自疫情防控以来,我县积极落实河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各项要求,县公安、交通、住建等部门不断加大巡查力度,严禁出租营运,但仍有个别三轮车私自营运,给疫情传播带来隐患。目前,县政府已采取措施,坚决依法取缔非法营运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当前,疫情防控处于关键阶段,全县上下要杜绝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坚定必胜信念,咬紧牙关,继续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不获全胜决不收兵。广大群众要自觉做到少外出、不聚集,出门请佩戴好口罩,做好自我防护。社会各界要同心同德、众志成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博野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2日

一境外输入病例所乘火车在保定停留!急寻同乘者!博野已隔离观察一例!

据郑州市委宣传部官方微博消息,3月11日12时40分,郑州市确诊1例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病例,系郑州首例境外输入性确诊病例。此人曾乘坐K267次列车(17车厢63号)经过河北,该列车在河北省停靠保定、正定、石家庄、邯郸4站。

lIfe54.ZhiLi123。COM

附:郑州官方通报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情况通报

2020年3月11日12时40分,郑州市确诊1例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病例,该病例是我市首例境外输入性确诊病例。

现将该确诊病例情况公布如下:

lIfe54.ZhiLi123。COM

患者郭某鹏,男,30岁,现住二七区蜜蜂张街道办事处京北社区中原东路73号楼,职业为:浩昶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郑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支队郑东新区执法大队劳务人员。

3月1日,郭某鹏由北京首都机场乘EY889航班飞往阿联酋阿布扎比;3月2日,由阿布扎比乘EY81航班飞往意大利米兰;3月6日,由米兰乘EY88航班飞往阿布扎比,转乘EY888航班于北京时间3月7日8时50分抵达北京首都机场,经测体温正常出航站楼后,乘坐机场大巴于10时30分许至北京西站。

3月7日13时,经测体温正常,由北京西站乘K267列车(17车厢63号)于21时50分到达郑州站西广场,后步行到家。

3月8日7时28分,经测体温正常,乘坐地铁1号线0143车换乘5号线0516车(医学院站-郑州东站-康宁街站)至单位(郑东新区基运大厦6楼)上班;18时49分,经测体温正常,乘坐地铁5号线0507车换乘1号线0143车(康宁街站-郑州东站-郑州火车站站)下班回家。

lIfe54.ZhiLi123。COM

3月9日7时31分,经测体温正常,乘坐地铁1号线0144车换乘5号线0532车(医学院站-郑州东站-康宁街站)至单位上班;18时45分,经测体温正常,乘坐地铁5号线0506车换乘1号线0129车(康宁街站-郑州东站-医学院站)在医学院站出地铁后,步行至一心堂郑州中原路连锁店买药,后居家未外出。

3月10日8时,经大数据比对,发现其有境外旅居史,公安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赶至居住地,由120救护车将郭某鹏转运至二七区集中隔离点;15时30分,因发热由120救护车转运至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17时,由120救护车转运至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3月11日确诊。

截至3月11日12时,经流调初步判定密切接触者24人,均已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郭某鹏返回郑州后隐瞒境外旅居史,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郑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3月11日

警情通报

lIfe54.ZhiLi123。COM

2020年3月10日早上8时许,郑州市公安局大学路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内居民郭某鹏近期存在出入境情况,经向其核实,郭某鹏拒不承认。民警经调查核实了其出入境轨迹,立即将信息上报,并积极联系社区工作人员,将郭某鹏送至二七区集中隔离点进行观察,期间郭某鹏出现发热症状被送至医院,随后确诊。

郭某鹏违反《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十一号通告》,故意隐瞒出境史,未严格落实“隔离观察”措施,未严格落实“如实申报”措施,期间多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办公场所,对新冠肺炎疫情造成传播危险,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目前,郑州市公安局大学路分局已依法对其立案侦查,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郑州市公安局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