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修订新规:出租车不打表记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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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游出租汽车驶出三环可以和乘客议价不打表的规定有望成为“老黄历”。乘客坐车驶出三环可以议价,造成极少数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损害乘客利益,败坏行业形象,因此频遭吐槽,广受诟病。为彻底根治这一顽疾,近日保定市交通运输部门重新修订《保定市巡游出租汽车计程计价设备使用规定》。新规将于近期发布实施。

保定修订新规:出租车不打表记入黑名单!

据了解, 巡游出租汽车驶出三环以外,驾驶员和乘客之间可以通过议价,约定支付费用的规定始于2008年。近些年来,随着主城区的迅速拓展,尤其是保定东站开通运营,这些规定已经严重过时而不合时宜。与时俱进推进我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规范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提高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已是刻不容缓。根据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和《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等有关规定,修订废止旧版《保定市巡游出租汽车计程计价设备使用规定》迫在眉睫。

据透露,新政规定: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中必须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执行收费标准并主动出具有效车费票据。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应按照计程计价设备显示金额收费,有零找零、无零让零,不得议价、索要高价、收取小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中,如需乘客支付途中过路过桥费用、加收返程费用或按规定应由乘客支付的其他费用的,应事先向乘客说明。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可根据乘客的特殊需求,由双方约定费用,在一段时间内或者较长线路上,为乘客提供特定的出租汽车运营服务(包车服务)。较长线路的包车服务,约定费用一般不应高于计程计价设备显示的金额。包车服务期间,计程计价设备应正常开启。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中应保证计程计价设备完好有效,并按规定的周期对计程计价设备进行检定,不得私自改装、调校计程计价设备和里程表。计程计价设备发生故障时,应马上送检报修,不得继续营运。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时,应在问清乘客目的地后,按规定开始使用计程计价设备,不得议价(包车服务除外)。运营结束,应在允许停车路段按乘客目的地就近靠路边停车,终止计程计价设备计费,按计程计价设备显示金额及相关规定收费,并出具发票。因车辆或驾驶员原因造成车辆停驶时,应暂停计程计价设备计费。

据介绍,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或者计程计价设备发生故障时继续运营的,乘客有权拒付车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对所属驾驶员进行相关的培训、教育、检查和督导,监督所属驾驶员规范使用计程计价设备、合理收取车费、主动出具发票。对于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等行为,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外,还将按照服务质量考核等相关规定计入驾驶员个人服务质量档案及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记入“黑名单”。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未按规定对所属驾驶员进行相关的培训、教育、检查和督导的,将记入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并限期整改。主管部门接到乘客举报,将对违规经营行为严厉处罚,并对举报人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