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关于准许第二批经营场所恢复营业的公告

直隶123 举报 | 买帖

保定市清苑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准许第二批经营场所恢复营业的公告

为加快恢复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结合我区实际,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准许第二批经营场所恢复营业,现公告如下:

一、准许恢复营业的经营场所范围

(一)3月9日起,除教育培训机构,健身房,游泳馆,洗浴汗蒸,足疗按摩,美容护理,酒吧,网吧、台球厅、电影院、歌舞厅、游乐场及其他各类娱乐场所,旅行社、兴苑市场大棚及大型商场(除超市外其他业态)、各类农村集贸市场(含早晚市)、庙会等暂不复业外,其他经营单位可以复业营业。

(二)3月9日起,除限额以上和城区范围内标杆餐饮单位外,其他餐饮单位暂缓复业,复业时间另行通知;复业餐饮单位不允许开放堂食、聚餐等聚集性用餐活动,只允许接收外卖订餐业务。除城区范围内的标杆宾馆住宿单位外,其他宾馆住宿单位暂缓复业,复业时间另行通知。

二、经营场所复业的基本条件

各经营场所必须严格遵守我区各项复工复业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好以下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lifE54。ZHILI123.cOm

(一)各经营场所在复业前必须配备满足疫情防控需要的防护物资,包括:防护口罩、消毒液、酒精、洗手液等防护用品,配备测温仪、洗手设施等。

(二)加强营业场所和经营设备设施的每日消毒、通风和清洁卫生。在显著位置处张贴疫情防控宣传材料,必须在进店门口设置体温检测点,对每名顾客必须进行体温测量,体温正常且佩戴口罩者方可进店。发现从业人员或顾客存在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必须及时向所在乡镇(城区)和防疫部门报告,并立即拨打120电话,由医护专车安全转送发热门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严防疫情传播和蔓延。

(三)各经营场所负责人履行疫情防控工作责任,认真采集上岗员工返岗前动态轨迹并做好记录,严防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或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员工在隔离期内返工返岗。每日做好员工上岗前测量体温、佩戴口罩、洗手消毒等工作,采集员工健康信息并做好记录。若发现员工体温超过 37.3℃或伴有咽疼、乏力等症状的,要立即与属地乡镇政府(城区办事处)或有关部门联系,按程序予以处置。

(四)各经营场所必须严格控制一次性入店顾客人数,减少人员聚集,人与人之间保持1.5米以上距离。提倡各经营单位实行“不进店消费、无接触支付”经营方式,交易双方尽可能使用互联网在线支付或手机支付方式完成交易,尽可能减少使用现金交易,减少人际接触,最大限度降低店内人员数量。

(五)复业宾馆住宿单位必须单人单间,对员工和顾客每日测量体温并登记留存;同时,严格外来顾客登记报备制度,不得漏报、瞒报。

(六)严禁经营场所举办展览、店庆、买赠等人员聚集性促销活动,一经发现,将立即终止其营业。

三、落实责任,加强管理

各乡镇政府(城区办事处)要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坚持“守土有责”,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促指导复业经营单位严格落实测体温、佩戴口罩、消毒通风等各项防控要求,对不在复业范围内的经营场所要立即终止其经营活动。商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综合执法、住建、文广旅、农业农村、教育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主管”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对行业内复业经营单位巡查监管力度,落实落细防控措施。各复业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有效防控、安全经营。

lifE54。ZHILI123.cOm

特此公告。

保定市清苑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lifE54。ZHILI123.cOm

2020年3月8日